第698章 工商税变法-下(3 / 6)

得这里面有点不对劲……

这种想法,跟后世司马光最初反对王安石商税改革、国家把专卖权定价卖给商人时,是差不多的。

司马光反驳王安石的理由就是“天地所生财货百物,止有此数,不在民则在官”,那是典型的“零和博弈”思维。

觉得天下物质财富就那么多,朝廷要多用只能是从百姓手里抢,不能靠“发展生产力创造新财富、把蛋糕做大”。

司马光的想法在近代工业革命之后的人看来,当然是很可笑的,但汉末比宋朝还远古落后,比司马光还想不通的迂腐古板之徒可谓大有人在。

只不过李司空位高权重,刘尚书所言也貌似井井有条,一时不知道怎么反驳。

李素的变法内容,也确实比后世的王安石更加高明。加上外敌威胁导致的变法压力,他们不理解也只能选择先接受、再慢慢理解。

……

刘备赐宴结束后,有司官员稍作休息,就加班继续午后的商讨。

因为参与的朝臣人数变少,场面也没那么严谨了,刘备非常大度地给参与御前讨论的群臣都赐了坐席,可以坐下来慢慢商量,之前站了一上午也辛苦了。

午后的议题从“官榷专卖权的转让”聊起,也就是把原本盐铁官营,改成宋朝那种“民间商人可以花钱买抄引,算作提前缴纳了足额盐税,从而承包盐业份额”制度。

这种操作,跟汉武帝以来的专卖具体操作肯定是有区别的,但道理大家都还觉得容易接受。

毕竟三百年下来,“直营国企”的效率弊端也是有目共睹的。

不是每个时期都有王连那样又有能力又清廉的盐铁校尉、或者是张裔那样管理和技术都懂一点的将作监官员,能把盐铁政务搞好。

就算有王连、张裔这样的人才,如果能让他们腾出手来只做监督巡查工作,而把具体经营交给商人,也是一件好事,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嘛。

一番讨论后,朝廷决定以后井盐等高质量盐,按照在生产环节、每石产量预征收六百钱盐税。低质量的海盐和部分池盐,按每石产量四百钱预收。

商人交了钱,就给他们相应分量盐的抄引,也就是完税凭证、允许贩卖相应分量的盐。

抄引面额从十石起承包,面额六千钱。

官方会在将作监另设内监将来专门负责印刷各种面额和图案内容的抄引。

盐引初步决定印四级面额,从十石六千钱到五十石、一百石、五百石。五百石的井盐引价值三十万钱,或者说值两锭十五两一锭的标准马蹄金、或者三百两银。

说句题外话,汉朝之前当然没有官方规定的钱银汇兑额度,主要是一直银子不够。

但近年来李素也建议刘备理论上把这个口子开了。他觉得未来还是有可能从周边国家产地引入产银的,何况官府也不用承诺承兑,给个官方指导价也没什么问题。

民间实际的价格肯定会随着稀缺和供需关系的改变而波动,就好比后世你官府定了二手房指导价,人家卖房也不接受你的指导,两码事。

定了标准盐引的官方售价之后,李素其实还埋了一个念头,不过眼下并没有和任何人说——他没打算让刘备发行纸币,因为汉朝人缺乏金融观念,一旦纸币这个工具被滥用,超发引发通货膨胀几乎是必然的。所以这种太超前的恶政一定要卡住。

但是,既然盐引有了官方卖价之后,李素也可以期待未来民间商人直接把盐引当钱流通。毕竟只要防伪做得好,大额盐引按面值有各级朝廷有司的公章、印刷方面也多加点精美的修饰,以其高价值密度和稳定性,被民间商人承认流通几乎是必然的。

只不过这种事儿得慢慢发掘,数年之内能推开来就不错了,后续还需要很多工作。

盐引价格定好了之后,就是铁引